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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抽检会商会议,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详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特殊食品主要包含三大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食品涉及婴幼儿、患有特定疾病人群等重点敏感人群,在满足特殊群体生理和营养需求的同时,更关系到特殊群体的健康安全,因此安全保障要求也更为严格。食品伙伴网在此结合2022年度监督抽检结果,汇总了特殊食品相关的风险因素,为企业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把控提供参考。[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豆制品,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498批次,其中合格495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镉(以 Cd 计)和甲硝唑)。[详细]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达州市市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香蕉、猕猴桃、花生米、猪肉、鲜牛肉、鲜鸭肉、鲜鸡肉、鲜鸡蛋、油麦菜、多宝鱼等食用农产品121批次,检出结果均为合格。[详细]
本次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5类食品1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详细]
为确保市民端午节食品安全,自5月中旬以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流通环节开展节令热销食品粽子专项抽检。[详细]
近期,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安宿迁 你点我检”第1期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专项抽检100批次。[详细]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等8类食品7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9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详细]
3月1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报了不合格食品8批次,其中,有4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你点我检”服务活动,抽取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类食品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其他污染物污染。[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742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95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012号)涉及广东省6宗案件7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罂粟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西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安排部署,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1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罂粟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共15大类,合计368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7批次。[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5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404号)涉及广东省2宗案件2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饮料14大类食品159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50批次,不合格样品42批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