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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监督局通报2022年一季度乳及乳制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信息。[详细]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食用农产品,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5大类食品10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1大类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滥用农兽药、违规使用禁用物质的问题。[详细]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期)涉及镇江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详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浙江省1家经营单位、2家网络销售平台。[详细]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4大类食品20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和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3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等。[详细]
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挥抽检“侦察兵”作用,切实做到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新年伊始,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部署2023年食品抽检工作,全年预计抽检食品4875批次,其中监督抽检4810批次、风险监测65批次。[详细]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4大类食品24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和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3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等。[详细]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切实保障全市百姓饮食安全,近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相关专家论证,结合南昌市工作实际,制定了《2023年南昌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其他食品10类食品8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4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详细]
本期重点抽检了学校生活必需食品、食用农产品,公布的3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鲜蛋)5大类。其中合格样品38批次,未有不合格产品。[详细]
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512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蜂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10大类,其中合格489批次,发现不合格23批次。[详细]
为做好2023年全市抽检工作,树立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盘棋”思想,坚持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黄山市市场监管局早谋划、早部署,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36批次样品,涉及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六个大类,其中合格样品23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大类食品11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详细]
2021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安徽省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60734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26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79%。[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