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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餐饮具共122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215批次,不合格11批次。[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方便食品、糖果制品、罐头、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水果制品、餐饮具共109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087批次,不合格10批次。[详细]
从抽检食品品种来看,居民消费量较大的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08%、0.52%、1.00%、2.98%、0.70%。[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0个大类1242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10月8日下午,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调度会,调度推进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两超一非”、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食品摊贩和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采食野生蘑菇、“食安安徽”、食品安全抽检等重点工作。[详细]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山东省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调味品、乳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7大类229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220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详细]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和餐饮食品等14大类食品63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山东省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在2023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青岛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蜂产品、糖果制品、豆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共12类食品687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8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详细]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餐饮食品等7类食品15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529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详细]
2023年9月,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2601批次,不合格1764批次,监督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为2.43%。[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共6大类食品共38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7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农药残留、微生物、兽药残留不合格。[详细]
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和饮料,共计579批次,其中合格577批次,不合格2批次,本次抽检合格率99.65%。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我委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