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日本农林水产省植物检疫所网站发布《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九次修订法令,根据日本国内外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风险分析的结果等修改《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对附表中有害生物名录进行更新。修订内容如下:(1)传入时定殖、扩散的可能性及经济重要性被确定为高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寄主植物和地区(附表1-2)的修订:将吴刺粉虱(Aleurocanthus woglumi)等16种有害生物移入到附表2-2,变更个别条款序列;(2)禁止进口的寄主植物和地区(附表2)的修订:变更昆士兰实蝇(Bactrocera tryoni)的禁止进口地区;将南美按实蝇(Anastrepha fraterculus)等5种有害生物加入附表2-2中;(3)传入时定殖、扩散的可能性以及经济重要性被确定为中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寄主植物及地区(附表2-2)的修订:将部分有害生物调整至附表1-2、附表2中,同时对Bactericera nigricornis等11种有害生物的寄主植物、发生区域、检疫措施进行修订;(4)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的修订,增加了疣腿平颜食蚜蝇(Eumerus tuberculatus)等3种有害生物。第1-3项的修定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从进口货物卸载日期算起;第4项的修订于2023年2月28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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