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韩国海洋水产部发布第 627公告,拟修订《水产食品产业振兴支援法施行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通过将水产品原产地认证的定期审查周期从3年调整为4年;
(2)简化认证机构和认证编号,只显示水产品质量认证标签上的认证编号和水产加工食品或餐厅的原产地认证标志图;
(3)过渡期:按照原规定使用的水产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原产地标志或者水产加工食品、餐馆等原产地证明可使用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law.go.kr/lsSc.do?menuId=1&subMenuId=23&tabMenuId=121&query=#Eundefined
TAGS:
食品安全 水产 食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2023年11月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11月8日更新)
下一篇: 保加利亚暴发禽流感疫情约56.7万只禽类受到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