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泰国卫生部食药局发布公告,拟制订食品生产中萃取溶剂使用规定,具体内容部分见下表。该公告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5月1日。
萃取溶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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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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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定最大残留量(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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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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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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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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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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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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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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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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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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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己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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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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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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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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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和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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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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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详情参见:https://food.fda.moph.go.th/press-release/draft-185
TAGS:
卫生部 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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