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4个大类46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5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本次抽检涉及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昆明市马金铺畅宁晨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智湖白酒经营部销售的麦子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三、安宁稠荣副食店销售的荞酒,甲醇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四、福贡鹿马登梅子经销店销售的、标称昆明飞如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麦酥鸡腿,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五、楚雄市东瓜镇富春糕点厂生产的香米陷香米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云南振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七、晋宁昆阳滇浙光明超市销售的菠菜,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八、元江县丰元超市惠隆佳园店销售的黄豆芽,检出的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九、施甸县甸阳镇惠选生活超市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 监督抽检合格样品信息
2. 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
3.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TAGS:
食品安全 抽检 糕点 酒类 农产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期)
下一篇: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