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米面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19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沭阳县金世昌植物油厂(地址:沭阳县韩山镇韩山街)生产的大豆油(规格型号:5L/桶、生产日期:2022-04-03),溶量剂残留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宿迁市丰裕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泗洪县曹庙乡工业集中区)生产的2批次通用小麦粉(规格型号:10kg/袋、生产日期:2022-05-09),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宿迁市丰裕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泗洪县曹庙乡工业集中区)生产的通用小麦粉(规格型号:25kg/袋、生产日期:2022-04-15),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宿迁市丰裕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泗洪县曹庙乡工业集中区)生产的小麦粉(规格型号:25kg/袋、生产日期:2022-04-13),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沭阳县龙阳植物油有限公司(地址:沭阳县经济开发区永嘉路3号)生产的大豆油(规格型号:1.8升/桶、生产日期:2022-05-08),溶量剂残留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述不合格及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2022年第6期通告).xls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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