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市场监管总局抽检中涉及我省的1批次粉条不合格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粉条。标称生产企业:昌黎县神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1-06-02。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
二、核查处置情况
收到被抽样地省份转来的案件移送函后,昌黎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标称生产企业昌黎县神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展开调查。经查,不合格产品与该公司产品外包装不同,在该公司未查到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生产记录和苯甲酸等防腐类食品添加剂购入记录等信息,未发现存放防腐类添加剂情况。昌黎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调查结果函告被抽样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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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条 抽检 食品安全 监管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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