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蛋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肉制品共7类食品507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糕点56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69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9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123批次、饮料123批次、肉制品47批次、蛋制品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汉川市人民大道摩尔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北省仙桃市王牌食品厂生产的芝麻糕(熟粉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湖北博盛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纯啤酒,酒精度、原麦汁浓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广场何李店销售的标称武汉星之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綠豆糕(原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红安尚古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北玫干红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黄冈市智旅地标优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禾园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酸值(KOH)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六)黄冈市智旅地标优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省黄冈山里人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七)汉南区纱帽街德成百尚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市米琪尔食品厂生产的无蔗糖绿豆糕(绿豆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孝感、黄冈、咸宁、仙桃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2022年5月23日
附件:
1. 风险解析.pdf
2. 食品抽检合格-20220523.pdf
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523.pdf
TAGS:
食品安全 食品 蛋制品 肉制品 抽检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关于批准发布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下一篇: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