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酒类、食用农产品5个大类449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4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本次抽检涉及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景谷万家兴超市销售的、标称昆明维情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精,经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谷氨酸钠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昆明维情园食品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普洱市市场监管局、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对该样品真实性异议予以认可。
二、福贡石玉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保山禧源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烤酒(液态法白酒),经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检验,其中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保山禧源春酒业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保山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对该样品真实性异议予以认可。
三、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秀琼副食店销售的高粱酒、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四、通甸农贸市场(和翠美)销售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五、福贡叶绿绿果蔬店销售的橙子,水胺硫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六、玉龙县巨甸秀群商店销售的青椒,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七、西畴县兴街好再来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八、德钦县拖顶乡宾宏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附件1:监督抽检合格样品信息.xlsx
附件2: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xls
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TAGS:
食品安全 抽检 酒类 调味品 饼干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批“你点我检”“你拍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5期(总第370期)
下一篇: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