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等9类食品5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站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洁超食堂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4.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7.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9.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0.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1.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TAGS:
食品安全 肉制品 抽检 食用油 抽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9号)
下一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