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862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罐头、肉制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5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州市潞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连云港市东海县净菜市场的龚月玲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三、宿迁市泗洪县贤合庄卤味火锅加盟店使用的复用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四、宿迁市泗洪县味满天下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五、泰州市兴化市果来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淮安市江苏正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糖味香瓜子,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六、镇江市扬中市八桥镇旺福日用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镇江欧麦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麦伦糕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镇江市丹徒区新城小郁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常州市新北区三井醇明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杰客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湖藕粉(未添加蔗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
TAGS:
食品安全 炒货 肉制品 抽检 乳制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惠州五和实业有限公司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逾期不改正且复查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26号)
下一篇: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新食品原料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