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西宁市城西区德福全盛餐厅的小碗,经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海北州海晏县海晏御鼎阁餐饮楼的筷子,经检测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海北州海晏县海晏大团结柴火鸡的小碗,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城中花园南街分公司销售的裙边贝肉(贝类),经检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海西州茫崖瀚海绿舟购物中心销售的生姜,经检验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海东市民和县小龙宫水产店销售的鲈鱼(活体淡水鱼),经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经检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八)海南州同德占龙食品百货批发部销售来自青海咏茂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咏茂祥香脆葵花子,经检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九)海北州门源县青石嘴雨润超市销售的来自青海湟源日月山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湟源香醋,经检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3.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4.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5.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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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食品 抽检 安全标准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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