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餐饮食品共14大类,合计371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7批次。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表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x
表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2. 风险提示.doc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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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薯类 肉制品 抽检 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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