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本期市本级、省转移食品监督抽检食品添加剂、蜂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肉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糖等13类食品共 305 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 298批次,不合格 7批次 (抽检明细详见附件 )。其中,合格食品包括: 食用农产品 126 批次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24 批次、餐饮食品 129 批次、粮食加工品 3 批次、食糖 4 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次、蜂产品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不合格食品句括: 餐饮具 3批次、 食用农产品3批次、 水产及水产制品(自制) 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微生物问题
1.仁化县谢记鹅馆购入的碗、韶关市曲江区行运茶楼购入的茶杯、浈江区森林食府购入的茶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曲江区暴走寿司店加工/自制的三文鱼(鱼生),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仁化县美莹超市购入的豇豆、浈江区陈泳生青菜档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金属污染物问题
浈江区中山路谢保兰蔬菜档销售的葱,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其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可能会引起腹泻、肠胃感染等。造成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二次污染,如餐饮具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或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温度等。
2.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营养成分,加速食品腐败变质。一般的菌落总数超标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如果超标严重,可能会造成腹泻。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①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②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③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温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等。
3.克百威: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长豆角中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4.镉(以Cd计):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蔬菜及其制品的新鲜蔬菜中的最大限量值0.05mg/kg。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新鲜蔬菜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5批).xls
2.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2批).xls
3.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298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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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食糖 肉制品 抽检 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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