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号)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955号)涉及我省标称茂名市耀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检测机构抽检的标称茂名市耀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规格型号50千克/袋 生产日期:2022年3月10日),其中色值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查,茂名市耀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茂名市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茂名市耀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95001.5元;2.罚款27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化市监处字〔2022〕522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TAGS:抽检 食品安全 监管 白砂糖 监督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下一篇: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