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
根据《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167334017283473303.doc
TAGS:
预制 食品安全 监管 监督 生产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重点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