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豆制品,蛋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酒类,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58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8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六合区好润多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石家庄胖宝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味青豆,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江宁区浙徽民间菜馆使用的非转基因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栖霞区王楼餐饮店自消洗的大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溧水区昌义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玄武区大风歌酒店自消洗的消毒餐具(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南京市栖霞区曹忠后饭店使用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南京市浦口区姐妹饭店使用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南京异乡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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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淀粉 制品 蛋制品 食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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