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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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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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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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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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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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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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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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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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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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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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米线全产业链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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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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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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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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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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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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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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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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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米线全产业链带动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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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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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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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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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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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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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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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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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米线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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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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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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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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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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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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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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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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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发展的过桥米线品牌连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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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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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2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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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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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米线连锁企业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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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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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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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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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5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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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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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米线产品和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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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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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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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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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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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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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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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米线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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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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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2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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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云南米线产业绿色基地
|
个
|
0
|
1
|
2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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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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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省外举办云南米线宣传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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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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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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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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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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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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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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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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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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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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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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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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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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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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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云南米线全产业链标准,建立健全云南米线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制定《过桥米线行业标准》和《过桥米线门店经营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
2.省商务厅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米线产业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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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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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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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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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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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建米线产业相关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过桥米线餐饮加工卫生规范》等相关标准的宣贯,推行智慧化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督促生产企业落实好出厂检验制度。
2.强化质量监管,支持米线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以过桥米线为重点加大米线类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对米线产业区域公用品牌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批准和商标注册的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
3.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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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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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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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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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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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建设云南米线产业园。
2.鼓励重点州(市)出台米线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强化米线产业项目实施要素保障,吸引预包装米线、调味品、配套原料、餐具厨具等米线产业上下游企业入驻园区,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形成米线产业发展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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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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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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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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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物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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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为载体,推动米线产业相关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建设,重点支持一批米线产业相关中央厨房、OEM工厂和集中配送中心项目建设。
2.推广“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供应链模式,形成集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为一体的运营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中央厨房和冷链配送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3.加强农业经营主体与米线相关的加工企业、餐厅酒店、商场超市的合作,提升采购集中化、生产标准化、配送及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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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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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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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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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绿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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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米线加工优质水稻品种和米线辅料绿色种植、养殖基地建设。
2.鼓励米线企业通过村企结对、企业+现代农业基地、企业+合作社等模式为米线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食材保障。
3.对符合条件的绿色、有机米线产业相关食品基地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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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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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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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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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开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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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企业加大米线产品开发力度,以大数据指导生产研发,打通多元市场渠道,结合云菌、云菜、云花、云果等“云系列”产业开发品类多样的“云南米线”系列产品。
2.支持企业开发、生产预包装米线和伴手礼系列产品,推动米线产品满足不同应用场景和消费需求。对于预包装米线企业,视其销售规模给予适当资金和贷款贴息支持,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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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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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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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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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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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产教融合,深化政校、校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院校建设米线产业学院,推进职业院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培养管理人才和应用型技能人才。2.围绕“技能云南”行动等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培养过桥米线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为云南米线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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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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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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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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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研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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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机构联合建设云南米线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开展米线产业技术创新,推进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创新研发米线产品及工程设备。
2.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米线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3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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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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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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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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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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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励米线企业创新运营模式和经营业态,加大线上线下推广销售力度。
2.积极推动云南米线进展会、进商超、进平台、进景区、进机场、进高铁。
3.鼓励米线企业开展电商直播,在电商平台开设预包装米线专区,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对符合网络销售支持政策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4.依托“彩云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促进米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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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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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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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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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米线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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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云南过桥米线品牌培育为重点,打造云南米线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云南米线品牌影响力。
2.深入开展云南米线产地溯源、绿色食品认证等工作。
3.鼓励米线企业申报老字号,对新获老字号认定的米线企业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4.推动蒙自过桥米线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发展和技艺的传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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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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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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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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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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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对米线龙头企业支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进行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
2.加强云南“专精特新”米线生产企业培育,支持米线企业连锁经营。
3.加大力度推动米线企业“走出去”,对在省外已开设10家以上过桥米线连锁门店的企业,在省外每新增1家连锁门店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对每个开设过桥米线连锁门店企业的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支持米线企业“个转企”、“企升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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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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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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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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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品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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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举办“过桥米线节”,组织开展过桥米线“名店”、“名师”、“名小吃”评比活动。
2.以云南米线为主题拍摄系列微电影、短视频,讲好云南米线故事。
3.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和电商、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宣传云南米线产品和文化,扩大云南米线品牌影响力。
4.联合省政府驻外机构和异地云南商会,营销推广云南米线。
5.结合我省重大外事、经贸、文化、旅游等活动对云南米线进行宣传推广,利用云南旅游优势开发米线美食旅游地图,推出“食在云南”体验游路线。
6.在知名景区打造云南米线品牌体验店,引导米线产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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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等驻外机构,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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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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