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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关于启动水产养殖调水用品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为加强水产养殖调水用品的规范生产和行业自律,保障水产养殖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以下简称“总站学会”)决定启动水产养殖调水用品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一段时间以来,水产养殖投入品市场存在以“非药品”、“动保产品”名义规避政府监管和掺杂使假等现象,给水产养殖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为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决定在全国试行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督促养殖者主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投入品,对水产养殖投入品规范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实施情况看,市场上还存在一些无法纳入“白名单”管理,在水产养殖生产中又很难杜绝使用的产品,主要是一些调水类产品,亟需加以规范。经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拟通过制定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等办法,推进此类产品的规范生产、使用及管理。
 
  二、团体标准的制定
 
  按照《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水产养殖调水用品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通过以下步骤开展。
 
  (一)开展摸底调查。通过调查、推荐,全面了解和掌握水产养殖调水用品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二)确定团体标准目录。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水产养殖调水用品进行梳理、分类和遴选,研究确定需要制定的水产养殖调水用品团体标准目录,并按照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申请立项。
 
  (三)组织团体标准起草。立项后由总站牵头,组织相关科研单位、企业等组成标准编写组,在充分验证的基础上起草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形成送审稿。
 
  (四)审核发布团体标准。编写组将团体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和有关附件,报送中国水产学会团体标准秘书处,由秘书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
 
  三、开展摸底调查
 
  请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按照以下条件和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内水产养殖调水用品的调查、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1.不属于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范畴,在水产养殖生产中主要作用为调节养殖水体的水质和改善水环境。
 
  2.在水产养殖生产中使用较广或使用量较大,能有效改善水产养殖水质,避免水环境污染,确保水产养殖动物健康。
 
  3.对水产养殖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无负面影响或潜在风险。
 
  4.在使用效果、保障安全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
 
  5.生产企业具备与生产水产养殖调水用品相适应的厂房、设备、技术人员、质量检验设施和管理制度等条件。
 
  (二)有关要求
 
  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水产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水产养殖主体的沟通协作,摸清辖区内水产养殖调水用品的生产和使用情况,组织有关生产企业如实填报水产养殖调水用品信息表(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做好推荐水产养殖调水用品的遴选、材料审核把关和汇总等工作,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调水用品推荐汇总表(附件3)、水产养殖调水用品信息表、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及其他材料纸质版复印件报送总站学会,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sczlaqc@163.com。
 
  联系人:李阳,电话:010-59195496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704室
 
  邮 编:100125
 
  附件:   附件1 水产养殖调水用品信息表.docx
 
     附件2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docx
 
     附件3 水产养殖调水用品推荐汇总表.docx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水产学会
 
  2023年2月14日

TAGS:水产品 食品安全 中国 水产 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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