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417批次样品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4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5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长沙市开福区肖淑华蔬菜店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曾华艳(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香麓丽舍德馨生鲜市场19号摊位)销售的生姜,噻虫嗪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浏阳市龙伏镇天成购物广场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长沙县泉塘街道储真生鲜店销售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长沙宁乡润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尖椒,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长沙县榔梨丰崇超市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的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长沙市岳麓区乐和福百货店销售的老姜,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长沙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喜盈门分公司销售的大红椒 250g,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湖南省丰彩好润佳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豇豆),倍硫磷和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湖南旺热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长沙市雨花区水韵山城田园香生鲜店销售的线椒(辣椒),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长沙市天心区小朋生鲜店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长沙市天心区刘收良水产品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煌盛购物中心销售的长豆角(豇豆),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内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以上公示不合格食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欢迎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
附件: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信息表.pdf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不合格项目小知识.pdf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TAGS:
食品安全 抽检 乳制品 豆制品 抽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3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等3个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23〕6号)
下一篇: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广州市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