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7大类食品37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59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邵武市周麻婆餐馆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福州华尔思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5月13日生产的绿豆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正荣时代店。
(三)标称福建博弈健康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月4日生产的薄盐儿童肉酥(海苔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好家旺便利店。
二、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长汀县汀源酒业有限公司2023年5月5日生产的陈年老酒,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销售单位为长汀县领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德化万达广场店销售的鲜桑葚(购进日期为2023年4月12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德化万达广场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标称晋江市罗山金盛园食品厂2023年3月26日生产的蜜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晋江市梅岭心瑜茜食品商行。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福建省邵武市华兴壹号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土)(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厦门市同安区同斌旭小吃店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24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平和县隆港城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宁德市蕉城区城南精广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其他污染问题
(一)惠安县寻找茉莉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厦门匠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圆盘(消毒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厦门市湖里区庆安同翔餐厅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厦门市湖里区庆安同翔餐厅的盘子(消毒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厦门怡悦酒楼有限公司的方盘(消毒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2: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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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薯类 炒货 肉制品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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