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源头控制水生动物疫病病原传播,指导各地建设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规范评估管理活动,农业农村部结合当前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实际,组织制定了《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评估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8日
附件:
公告6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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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 食品安全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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