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糕点,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11类食品8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2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第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临沭县正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椒盐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雨花台区吴永平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陕西老孙家炒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好特卖科技有限公司建康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鹏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驼奶营养粉(蛋白固体饮料),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江宁区金浩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苏阿里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奶香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属地监管部门立即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防控措施,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 中秋国庆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6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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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蛋制品 炒货 肉制品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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