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食品“三小”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海南省食品“三小”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25日,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yc_sjj@hainan.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7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05室(邮政编码:570102),并在信封上注明“海南省食品‘三小’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注明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附件: 海南省食品“三小”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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