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转移支付任务中,检出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海西州天峻县好闰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海南州共和县发到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柑,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西宁市城北区漫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崑崙泉青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稞酒源(酒精度:43%vol),其中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西宁市城西区青海穗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海蜇头(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海北州祁连县八宝镇老马家羊杂碎自制销售的油条(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六)海南州共和县梅子麻辣烫砂锅店自制销售的油条(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七)海南州共和县广顺配送中心销售的带壳巴旦木,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八)玉树州玉树市四川蔬菜店销售的青头白萝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九)海东市互助县华洋购物中心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十)海东市互助县天天平价生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十一)西宁市城西区辣创火锅店的料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二)西宁市城北区丁府家宴餐馆的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对抽检发现的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xls
附件2.酒类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附件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附件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附件5.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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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食品 抽检 安全标准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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