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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五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3号)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通过网络投票、问卷调查、现场征集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第五阶段“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共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6类食品95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711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黔江区华益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彭水县郁山食品厂生产的擀酥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秀山县楠壹百货超市销售的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酉阳县李溪镇二毛副食经营部销售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彭水县佳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园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巴南区胖娃面庄销售的米线,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长寿区凤城街道优家副食超市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重庆市长寿区宝聚酒楼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保健食品).xlsx
 
     附件5.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TAGS:淀粉 食品安全 制品 蛋制品 炒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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