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酒类、肉制品、糕点、水果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共18类食品451批次进行抽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宜昌、十堰、鄂州、荆州、黄冈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金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抽检合格-20240129.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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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食品 薯类 炒货 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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