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和饮料,酒类,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2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长乐路连锁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佰诒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脆果(直接挤压型膨化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建邺区马磊零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六华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情人梅(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普宁市六华亨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建邺区金国雪干货店销售的标称东台市新雅酱品厂生产的甜蒜(盐渍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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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薯类 炒货 肉制品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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