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抽检监测(中央转移)2023年总局抽检计划有关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淮南市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五香豆干(生产日期:2023-09-08,规格型号:500克/袋),抽样单编号:SBP23320000280538801ZX,被抽样单位名称:苏宿工业园区联家生活超市,标称生产者名称:淮南豆维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6日向淮南豆维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报告》(No:FF23-11319)和《江苏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No:2302311),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产品。
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五香豆干(生产日期:2023-09-08,规格型号:500克/袋)100袋。2023年9月11日全部销售给宿迁市彤华商贸有限公司,宿迁市彤华商贸有限公司全部销售给苏宿工业园区联家生活超市。
在本局检查后当事人立即查找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原因系员工操作不当所致。当事人采取了整改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加强管理,对原材料选料进料进行控制,食品添加剂安排专用库房和专人管理。当事人发出了召回通知书,未召回到产品。
2024年2月18日
TAGS:
食品安全 风险 食品 抽检 食品生产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57号
下一篇: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