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人参等3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57号),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7日对《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31份。意见来源包括:企业19份(61.3%)、监管部门1份(3.2%)、社会人士7份(22.6%)、行业协会4份(12.9%)。整理剔除重复意见后,共计90条意见。经研究,建议采纳3条、建议不采纳78条、咨询问题9条。不采纳的意见主要为未涉及此次征求意见内容的建议,如建议纳入原料目录中的原料可以复配、将食药物质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等。
特殊食品司将组织食审中心充分研究、论证相关意见建议,对《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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