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糖,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4类食品108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75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苏润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江宁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铜鼓县梦颖米粉厂生产的江西米粉,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江宁区瑜德楼餐饮店使用的标称四川鑫竹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野罗汉笋(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金山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辣媳妇德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凤爪 糊辣味(辐照食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江北新区金百一润生鲜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六安利宝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老大盐汽水(柠檬味),其中二氧化碳气容量(20℃)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六安利宝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南京岗山超市店竹山分店销售的标称湖南佳鑫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软糖,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湖南佳鑫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南京众欢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六合区周敏峰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生干籽类),其中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鼓楼区鱼还是鱼餐饮店使用的牛蛙,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九、南京市鼓楼区胡新珍干货店销售的鸡蛋,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高淳县漆桥镇战杰日杂商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一、建邺区忆往昔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铁棍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二、栖霞区韩祥芳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2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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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淀粉 制品 蛋制品 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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