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酒类、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共15类食品353批次进行抽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黄石、鄂州、荆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仙桃、天门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抽检合格-20240415.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4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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