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0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酒类、速冻食品、餐饮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详细]
在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山东省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和2022年省级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食特〔2022〕117号)的有关要求,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2年清远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细]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7类食品9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932批次、不合格2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食品摊贩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结合本市实际,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天津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17〕6号)中的《天津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自2022年5月9日起施行。[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相关规定,经复审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蜂蜜中花粉种类及含量检测方法》等山东省地方标准213项、地方标准计划5项。[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9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涉及广东省广州市团务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农垦协发〔2018〕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经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第一届标准化委员会专家论证审核,现对本会团体标准《中国农垦乳业联盟高寒生态牧场通用要求 奶牛》批准予以立项。[详细]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决定2022年采取先实施后奖励的方式支持牛羊(水牛奶)产业发展。[详细]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养殖环节用药安全,根据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农业农村部组织对全国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同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生产企业的相关兽药产品进行了跟踪检验。[详细]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桂政办发〔2020〕110号)、《广西支持水牛奶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6号)两个文件精神,有必要制定年度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详细]
由蒲江丑柑产业协会提出的《蒲江柑橘病虫害高标准绿色防控技术规程》《蒲江高标准绿色柑橘施肥技术规程》以及《蒲江柑橘、猕猴桃、茶叶土壤改良技术规程》3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立项公示、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根据《蒲江丑柑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蒲丑柑协〔2019〕1号)中的相关规定,现正式批准发布。[详细]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2批次,涉及调味品和蔬菜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详细]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大类食品122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豆制品7大类1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重金属污染、违规使用禁用物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