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食品监督抽检饼干、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等22类食品共361批次样品。其中,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281批次样品,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352批次,不合格9批次。[详细]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号〕,涉及福建省福建省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商场销售的韩大峡火鸡味夹心海苔(原产国:韩国)。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规定,经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酥饼生产卫生规范》(DBS33/3013-2022)。[详细]
根据《红原县诺尔纳格牦牛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及相关文件要求,《地理标志产品 红原牦牛奶》、《地理标志产品 红原牦牛奶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由相关单位起草完成,现面向全协会会员征求意见。[详细]
根据2022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水果制品、糕点、调味品、罐头、饼干、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饮料、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等26大类抽样检验76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5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详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程》已经市局2022年度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详细]
中国营养学会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的委托,开展《番茄红素等保健食品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备案目录》工作。为了更好地了解自使用情况,现公开向社会征求番茄红素、植物甾醇、菊粉等保健食品原料相关标准、产品检测情况等技术资料 ,并将组织讨论,最终形成工作报告。请相关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按要求返回征集信息。[详细]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方便食品,餐饮食品11大类食品177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4大类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详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燕麦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燕麦草进口。[详细]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对小麦、玉米、水稻、花生、棉花、大蒜、芝麻、大豆、食用菌、茶叶、苹果、枣、杨树、核桃、生猪、肉牛、肉禽、烟草等18种河南省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进行了复审修订。现将修订的18种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6期),涉及苏州市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详细]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饮料,蛋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调味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品添加剂,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25大类食品605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 6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5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5类食品5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5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详细]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饮料共21大类食品85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7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6个大类41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0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