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兽药比对试验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实行比对试验的兽药品种目录(第六批)》及要求,同时修订了兽药比对试验目录中的环境消毒剂产品目录,现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8类食品12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82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详细]
元旦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0类食品2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详细]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2类食品139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2024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放心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2023年第38号),组织制定了《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详细]
《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详细]
根据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与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有关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决定对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0号(关于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进行修订。[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和冷冻饮品。抽检样品共计755批次,其中合格75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肉制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详细]
近期,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优化养殖用海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便于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把握《通知》主要精神,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和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政策解读。[详细]
现发布《鲁氏耶尔森氏菌检测技术规范》等37项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被代替标准《化妆品中生育酚及α—生育酚醋酸酯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SN/T 1496—2004)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详细]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详细]
为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新建“中频水声声压基准装置(激光干涉法)”“基于同位素稀释质谱法的元素含量国家基准”“(13.8033~273.16)K温度副基准装置”“激波管动态压力基准装置”“恒加速度基准装置”“金属表面洛氏硬度副基准装置”“脉冲动态压力基准装置”“激波管动态压力副基准装置”等8项国家计量基准,以及提升“(15~300)J冲击能基准装置”技术能力,现予以公示。[详细]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27大类食品1495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和饮料等12大类食品32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法国诗华动物保健公司生产的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该兽药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