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685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大类,其中合格674批次,发现不合格11批次。[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调味品、糕点、餐饮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品等23大类食品263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9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超标。[详细]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文莱达鲁萨兰国初级资源和旅游部有关文莱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文莱野生水产品进口。[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冷[详细]
2023年3、4季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国家本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国家转移地方食品安全抽检、省级评价性抽检、省级食品专项抽检以及省级“你点我检”等抽检计划,共检出35批次不合格。[详细]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508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4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5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山东省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细]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9大类食品8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829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详细]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我省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30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29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详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牧农渔业部(以下称双方)关于中国从乌拉圭输入牛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拉圭牛肉(含可食用牛副产品)进口。[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糕点、豆制品等22大类食品152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超标。[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调味品、糕点、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具共1112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1101批次,不合格11批次。[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9大类食品共46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6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不合格。[详细]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21大类食品共47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6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不合格。[详细]
近年来,宣称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药品衍生物或类似物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总局组织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青岛尚医制药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出具了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现将《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物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见附件)发给你们,可作为案件查办中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的参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