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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建设全产业链一体化绿色食品营销渠道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食品法规   |  2022-02-23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工作,省政府办公厅21日就全省绿色食品营销渠道建设出台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依托北大荒、黑森、寒地黑土等绿色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品牌和渠道基础,引入拥有渠道和物流等优势的投资主体,吸收社会资本,建设全产业链一体化绿色食品营销渠道。今后,在不影响企业自有品牌的前提下,通过附着“地道龙江”的统一标识,实行一物一码的独立身份认证,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

规划全国建设

100家旗舰店3000家连锁店

意见指出,展示交易中心由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黑龙江黑森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省绿色食品展销协会分别出资500万元,组建黑龙江省绿色食品营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和运营,并支持北京、上海、广州等区域中心城市旗舰店扩张发展,形成区域展示交易中心。

旗舰店、连锁店可由不同投资主体建设,但所营销的产品须来自我省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并且经销的绿色食品(包括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000061,股吧)、生态原产地认证农产品、****商标、**商标产品)的品种和数量要达到全部销售品种和数量的70%以上。其中,以北大荒和黑森为依托,通过升级达标或新建旗舰店和连锁店,整合各自系统的渠道和品牌资源,形成以北大荒、黑森为渠道品牌的营销渠道。以黑龙江省绿色食品营销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通过引入社会投资主体,吸收社会资本,建设黑龙江省绿色食品旗舰店和连锁店,筛选并整体进入目标市场的主流超市。

意见提出,规划建设100家旗舰店,其中升级达标40家左右,新建60家左右。原则上省会城市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副省级城市建设3家左右,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特大城市可适当增加,建设6家左右。规划建设3000家连锁店,鼓励在全国各地有影响力的商品超市及餐饮场所设立店中店或专柜专卖绿色食品。同时,在逐步扩张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外,要开拓日本、韩国、俄罗斯、东南亚及欧美市场。

统一标识“地道龙江”

实行一物一码独立身份认证

意见提出,建立全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信息化管理平台,内容涵盖商品生产、包装、流通、库存、经销、检测、执法监督等环节的管理与应用,并与企业的信息系统及电子商务平台链接,建立和完善线上和线下的营销体系,实现对所有商品的全产业链管控。

在不影响企业自有品牌的前提下,通过附着“地道龙江”的统一标识,实行一物一码的独立身份认证,实现商品品名、净含量、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溯源信息、检测报告与编码关联,保证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规范,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

消费者可远程下单

货物会被配送到“家门口”

消费者在信息化管理平台远程下单后,产品将会被配送到距离用户*近的提货点或者指引用户到*近的旗舰店、连锁店或超市购买。还可以围绕商品展开营销互动,提供精准广告推送、会员服务、积分**等增值服务。

按照绿色食品营销渠道实施分类质量安全监管。对参加展示交易的品种实施展前监督抽检,品种抽检率要达到90%以上;配合黑龙江省绿色食品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对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绿色食品旗舰店、连锁店属地食品监管机构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新闻链接

展示交易中心

展示交易中心以展示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打造绿色食品交易平台为主,建立和完善质量监控、网络交易、电子结算、物流配送和检验检测等功能配套系统。

旗舰店

旗舰店以展示品牌形象、体验消费、承揽加盟、区域营销推广和辐射支持为主,负责区域内连锁店建设,承担配送、培训、日常管理等工作。旗舰店选址应在城市中心商业区,有独立经营门面,营业面积300平方米左右,经营设施齐全。

连锁店

连锁店承担绿色食品经营业务,要有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统一标识,同时也可以有自己的独立品牌。连锁店选址可以是城市居民社区、具备独立经营门面或设在超市、商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内的店中店,营业面积30平方米左右。


TAGS:黑龙江省 绿色食品 产业链 营销渠道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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