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食品法规 >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各级****认真学习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各级****认真学习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食品法规   |  2022-02-23

记者5日从*高****获悉,*高法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认真学习贯彻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

*高法通知强调,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中,要坚持严惩重处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于利用自己网站销售食品者,应当承担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不尽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不再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为要件。

通知表示,要坚持严肃执法,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严格把握适用价款十倍赔偿、损失三倍赔偿和一千元保底赔偿的要件,严格区分制售不安全食品与不合格食品、食品标识瑕疵的法律责任。要降低消费者**成本,设身处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减少他们不必要的诉讼负担。

通知指出,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首负责任制,其核心是让消费者及时获得赔偿。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过程中,既要确保首负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又要区分生产者与经营者的不同归责原则;既要让消费者尽早实现权利,又要让真正的违法者受到惩罚。消费者因不安全食品受到损害,无论是向生产者还是经营者索赔,无论谁是责任人,均应依法向消费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作出赔偿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没有责任,其承担的是替代性的中间责任,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通知同时指出,要坚持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溯及既往为例外,正确把握新法和现行法律适用的界限。新食品安全法施行前的食品交易行为和事件起诉的案件,适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食品买卖合同、餐饮服务合同成立在新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合同的履行或者损害后果发生在新法施行后的,可以适用新法的有关规定。(中国食品招商网)


TAGS:日起 施行 认真学习 安全法 食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我省“放心粮油”供应网2018年城乡全覆盖
下一篇: 农业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