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食品科技 > 科技创新促进畜禽养殖业“瘦肉精”监管能力提升

科技创新促进畜禽养殖业“瘦肉精”监管能力提升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食品科技   |  2024-04-25
  “瘦肉精”是指一类能够抑制动物脂肪合成,促进蛋白质合成的物质,统称“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β2-adrenergic agonists),简称β-激动剂或β-兴奋剂(β-agonists),主要有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苯乙醇胺A等。因其具有表观提高动物瘦肉率的效果,俗称“瘦肉精”;此外,β-兴奋剂(特别是沙丁胺醇)对动物毛细血管具有显著扩张作用,导致动物在采食后短时间内饮水量大增,达到虚高动物胴体重的效果,因此被非法用于动物养殖。“瘦肉精”的使用多在出栏或屠宰前的短时间内,因未经过充分代谢,会导致这类物质在动物组织中残留量过高,人吃了含有“瘦肉精”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容易造成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心率加快、血压升高、肌肉震颤、头晕目眩、上吐下泻等,若吃了“瘦肉精”残留量高的动物性食品,还可能诱发急性食物中毒,出现头疼、胸闷和肌肉麻木等等症状,如果存在基础病,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影响消费者健康。
 
  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证人民生命健康,自1997年起我国就明令禁止在饲料和畜牧生产中使用“瘦肉精”。2002年2月,主管部门发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第176号),明确了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等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为禁用药物。200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了“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再次明确规定了“β-兴奋剂(β-agonists)类及其盐、酯”为禁用物质。但由于“瘦肉精”促生长、提高瘦肉率效果显著,且价格低廉,尽管已禁用20余年,且主管部门一直在进行各种途径的宣传警示教育,但仍屡禁不绝,依旧有部分养殖场户冒着被法律制裁的风险在违法使用。2021年央视“3.15”晚会曝光河北沧州“瘦肉精羊肉”事件,又一次将该类药物的滥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也反映了部分养殖场户对“瘦肉精”违法使用危害性问题的漠视。对此,主管部门态度明确,严厉打击各类涉“瘦肉精”违法行为。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农质发 [2021]6 号),严防死守,全面控制,杜绝“瘦肉精”问题死灰复燃。
 
  近年来,畜牧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饲喂“瘦肉精”行为呈现隐蔽性、顽固性等特点,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新形势下的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及手段亟需科技创新支撑。作为农业农村部开展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排头兵,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以下简称“中心”)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多年来依托技术优势,持续开展了系列创新研究工作,运用科技手段助力“瘦肉精”监管能力有效提升,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更强的科技支撑。
 
  “瘦肉精”的监管通常将尿液和血液样品作为监测靶标,但对于活体牲畜来说,尿液和血液样品均不易获得,且样品采集过程易导致动物产生应激反应,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基于此,“中心”配套开发了尿液、血液、唾液等多种样品采集方法,较大程度上解决动物活体体液难以获取的问题。但在实际监管过程中仍存在两个难点,一是养殖户饲喂行为更隐蔽;二是牛羊活体尿液取样效率低。因此,“中心”基于需求导向,组织人员进行技术攻关,拓展监管靶标。毛发作为另外一种活体样品,因采样更为方便,样品容易保存,逐渐受到关注。“中心”技术人员集多年研究工作基础,基于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开发了动物毛发中“瘦肉精”的检测方法。该方法以毛发为检测对象,样品更容易采集,且毛发代谢慢,残留时间长,能有效的反映饲喂历史,为执法时固定证据链提供技术依据。2022年9月3日,《动物毛发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苯乙醇胺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00号)正式发布,该标准的实施弥补了生畜毛发中“瘦肉精”检测的空白,使“瘦肉精”的检测靶标更加全面、有效,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瘦肉精”饲喂历史的考察,对“瘦肉精”违法行为形成了更强的威慑力。此外,“中心”研制的“瘦肉精”快速筛查和精准定量检测技术,攻克了复杂样品基质干扰检测的难题,研发出快速、高效、选择性强的系列样品前处理方法,“中心”研发的超声探针辅助酶解技术、多重机制分散萃取技术、假性模板分子印迹快速识别材料等技术,已进入实际样品监测的性能评价阶段。获得的相关成果已申报发明专利,并陆续发表在《 Food Chemistry 》、《 Journal of Chromatography A 》、《 Journal of Chromatography B 》、《分析化学》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经过多年持续技术攻关和集成,至此,“中心”已完整构建了“饲料-组织-血液-尿液-毛发”中“瘦肉精”的多靶标、多参数的检测标准体系,形成一套稳定、可靠的多样品类型全覆盖监测体系,为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可有效打击“瘦肉精”的非法使用。

TAGS:畜产品 食品安全 北京 中国 畜禽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2022年度第二批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拟资助项目公示食品领域有43项
下一篇: 2023年全国小麦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