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 8月30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其中,2批次生姜检出噻虫胺超标,分别为稷山县稷峰泽坤副食店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西家佳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1批次香蕉检出吡虫啉超标,为介休市城区志诚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此外,还有1批次长治市惠九洲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3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分别为山西千禧中环禧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蓝边小圆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西杏花堂中环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翅碗、多功能杯),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还有1批次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为晋中市榆次区美食源早餐店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此外,还有1批次晋中市太谷区润泽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文水县锦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葵花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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