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 4月8日,江苏第6期食品抽检结果出炉,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饼干、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64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检出不合格。
生姜、香芹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生姜和1批次香芹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金鼎湾花园分公司销售的生姜检出吡虫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熙利桐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芹检出噻虫胺、噻虫嗪、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生姜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香芹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4mg/kg、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
梭子蟹、皮皮虾检出镉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李洋洋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和皮皮虾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梭子蟹和皮皮虾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2批次花生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花生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徐州家得润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礼拜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南京鼎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选酱香花生;扬州市吉麦隆精品超市有限公司五彩世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市锡山区鸿顺炒货加工场生产的奶油花生米。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除熟制葵花籽外,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3批次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分别为:常州市天宁区天宁熠阳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宁晋县桂福香食品厂生产的海绵蛋糕检出钠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吉麦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重庆董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兴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豆干(香辣味)(非发酵性豆制品)检出脂肪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吉麦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福安市银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爽薄脆饼干检出脂肪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
根据《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食品中的能量以及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钠,糖(除外乳糖)允许的误差范围为≤120%标示值。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为:扬州市广陵区广兴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江苏喜添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吐司面包(冷加工)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市张家港市百里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灌南县汤沟镇老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城小曲酒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