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 7月21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4期(总第369期),通报了餐饮食品、糕点、罐头、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6大类食品18批次食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生物毒素等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56%,分别为莒县长岭兴艳综合商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融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烟台市海德农产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麦凯乐(青岛)百货总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芸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庆云县俊成商厦销售的辣椒,倍硫磷和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青县高苑路裕隆超市销售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潍坊经济开发区宇皓生鲜超市销售的姜,噻虫嗪和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市单县刘海市场静秀丽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市天桥区七天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市牡丹区素乾蔬菜门市部销售的油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对美洲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因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mg/kg。韭菜中多菌灵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水生生物、家蚕、蜜蜂等具有较强的毒性,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氟虫腈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油菜中氟虫腈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淡水鱼中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导致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肥城市雨水食品超市销售的吉祥八宝粽(生产日期/批号:2022/4/3,规格型号:2.5kg/袋),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莲县忠宇小吃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烟台开发区柳传香蜜汁香酥鸭熟食店加工的烧鸡(酱卤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沂市高新区金墩脆皮肉夹馍店购进的咸菜丁,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赛蜜又称乙酰磺胺酸钾,作为甜味剂广泛应用于食品中,不在人体内代谢和提供能量。长期食用安赛蜜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冷冻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安赛蜜。粽子(速冻类)中检出安赛蜜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从而超范围使用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酱卤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罐头中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为0.65g/kg。该批次产品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检测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是由于该批次产品包装标签明示 “不加甜蜜素”,所以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标示要求。水果罐头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辅料把控不严,也可能是为了增加产品甜度而未按标签标示生产。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以糖精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0.15g/kg。酱腌菜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糖精钠(以糖精计)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增加甜度而过量添加。
此外,还有4批次食品分别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生物毒素问题,具体为即墨区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沂南县久甜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薛城区达福源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河南省福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羔羊料理涮锅肉片(生产日期/批号:2021/12/1,规格型号:500克/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州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怡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罐头(桔子罐头)(生产日期/批号:2021/3/6,规格型号:838克/罐),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河口区丰河街兴隆粮油店销售的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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