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2022年第二十四期】关于近期北京市丰台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2022年第二十四期】关于近期北京市丰台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1、北京点槟点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罚款2486元的行政处罚。
 
  2、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二百九十六分店,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北京百叶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仙香坊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牛匠全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TAGS:食品安全 北京 检查 餐饮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网络新闻通气会通报酒类市场监管情况发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下一篇: 赣州市“五做”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