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全区统筹,分类施策,智慧赋能,一体调度,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取得显著成效。全区275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置食品安全总监2763人,做到应设尽设。
· 加强领导压责任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跟进抓,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制定《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落实步骤、完成时限,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落实《规定》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统一负责、分层落实的责任体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同时建立周调度通报机制,将责任落实纳入食品安全考核,对各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 摸清底数“定三人”
一是全覆盖摸底建台账。各业务条线按照《规定》统筹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规模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建立了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中、小、微分类台账和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企业动态台账。二是基于风险扩范围。根据企业风险情况,结合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将高风险生产企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食品仓储企业、第三方冷库、食品展销会举办者、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较多的单位、销售特殊食品的药店等重点行业加设三人,定三责,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范围。三是公示“三人”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共治。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后,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分批次统一向社会公示,压实企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目前,食品生产、流通、特食环节已公示企业717家,食品安全总监721人,食品安全员856名。
· 统一制式“明三责”
食品安全员要做到“一查两报”,即食品安全员每日开展自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自查情况报告食品安全总监;风险隐患报告食品安全总监和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要做到“一核一查一报告”,即每周对食品安全员日排查情况进行审核;进行现场抽查;每周排查风险、分析研判、解决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报企业负责人,报告包括对安全员的评价、工作要求及建议。企业负责人要做到“一纪要”,即企业负责人每月听取工作汇报,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处置、问题整改、工作安排部署等调度情况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在“明三责”的基础上,食品生产环节指导企业建立“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及时排查风险,消除隐患。为确保工作不走样,内蒙古明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试点先行。各条线点对点指导,根据不同生产品种关键控制环节、控制点实际,设立“三人”,明确日管控职责,帮扶企业迅速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为全面推行提供经验。
· 线上线下齐推进
为提高监管效能,快速及时督促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在已运行的风险管控平台开发建立了“三人三责”模块,分别对应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置了操作键,明确了具体任务。对未按时完成职责任务的人员会发出告知提示,如连续超时未实施,平台会自动显示在监管人员端。目前,通过风控平台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的企业6.03万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101家,食品流通企业4.66万家,餐饮服务企业941 家,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9590家。旗县、基层监管所全部可通过风控平台对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执行情况实施远程监管。
· 加强培训提认识
内蒙古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利用“三微一端”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规定》;开展线上培训,深入细致解读我区推进《规定》落实的“五步法”工作措施,召开宣贯培训会,邀请风控平台技术公司分期分批采取以案说法、实例分析等易学易懂的方式对完成风险管控平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模块进行功能介绍及操作培训,提高企业和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新规章、新要求的认识和把握;对台账管理、档案建立及各项清单信息进行讲解说明,指导各地分级分类实施,重点推进,督促监管人员和企业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提高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
来源:食品协调抽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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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 监管 监督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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