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截至目前,对粮食加工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肉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391批次食品进行抽检,抽检结果总体较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春节将至,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
1.购买食品,应选择证照齐全、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的场所,并主动索取和妥善保存票据。
2.订购预制菜(半成品餐食),要按照食材加工要求,做到烧熟煮透后尽快食用。
3.外出就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提出更换要求。
4.拒绝食用野味,不买、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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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炒货 肉制品 抽检 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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