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槟榔及槟榔制品消费提示

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槟榔及槟榔制品消费提示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各食品经营者、广大消费者:
 
  近期,市场上存在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的现象,为规范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监管,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槟榔及槟榔制品消费提示如下:
 
  一、国家卫健部门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二、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不应按食品对槟榔进行销售监管”。
 
  三、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制品;电商平台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经营槟榔制品,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制品可食用。
 
  四、请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消费,如果发现有商家按照食品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TAGS:食品安全 监管 消费者 监督 食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宜春奉新县开展春季食品安全“护校行动”
下一篇: 甘肃临夏县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