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销售环节散装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并有效遏制现场制售散装食品安全隐患,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者行为,以实际行动推进散装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迅速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意识,发挥督导作用。将散装食品销售安全纳入包保干部重要督导任务,做到应包尽包,应录尽录。要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做好散装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有效利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推动散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分工协作,局所形成合力。在巡查中,督促指导散装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经营许可证且亮证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散装食品经营者应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留存经营凭证,建立记录齐全的进货查验台账,严禁经营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内容。同时,要强化散装食品监督抽检,发挥食品安全抽检“前哨兵”作用,以糕点制品、豆类制品、熟肉制品、现场制售食品等散装食品为整治重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散装食品标识标签不规范、无标识等问题,现场要求整改和落实。
三是注重实效,强化落实落地。执法人员对经营现场进行指导,重点检查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是否有防尘材料遮盖;是否设置隔离设施和专用取用工具;是否将散装食品与个人生活空间有效隔离;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距离;所使用的容器和材料是否为食品级;是否售卖过期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对拆包零卖全部纳入散装食品销售监管;对二次加工食品保质期是否按首次生产加工日期标注等内容,并督促散装食品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把好散装食品安全关,全面筑牢散装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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