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潮湿、闷热天气。食品生产者应高度关注高温潮湿带来的各种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把食品生产关口,强化食品生产全过程控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
一是保持良好生产环境。食品生产加工厂区、车间应持续保持清洁、卫生,注意防鼠、防蝇、防虫害。厂区垃圾、废弃物应及时处置。
二是严格进货查验。食品生产者要严格按照进货查验制度对所购食品原辅料进行查验,按照食品原辅料贮存条件对原料进行管理,特别是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糕点等食品生产者,以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者,原辅料库、食品添加剂库应满足贮存储藏要求,严禁采购使用腐败、变质原辅料,严禁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出厂销售,不得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三是加强生产过程控制。食品生产者应定期检查排水、防尘、通风、温控冷藏(冻)、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严格落实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生产过程控制、温湿度控制等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风险。特别是乳制品、糕点、湿米粉制品、湿淀粉制品、吊浆粑等高风险食品,应防控高温潮湿可能带来的米酵菌酸、金葡菌、大肠杆菌等污染风险。
四是强化进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者要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和成品出厂检验义务,对采购原料开展入厂检验,凡是不合格原辅料一律不得用于生产加工食品。对生产的成品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或明示标准开展出厂检验,一旦发现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同时还应按规定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
五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在进入生产车间前应洗手、更衣、消毒,进入车间洁净区前要二次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保持良好生产习惯,避免因操作不当带来的污染。
六是加强成品储存、运输管理。食品生产者应根据产品特点建立执行与之相适应的贮存、运输、交付制度。特别是巴氏杀菌乳、速冻食品等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种类,在仓储、运输过程要符合产品温湿度要求。
七是定期开展自查。食品生产者应定期开展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全过程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TAGS:
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 监管 食品质量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重大综合保障关键技术)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下一篇: 答复|关于构建大湾区市场质量一体化组建大湾区市场质量统一检测认证中心的建议